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
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
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
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淳,女,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James Kent Scholar)、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并兼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公司法、证券法、金融监管、比较公司治理等。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加会议
周淳 8 8 4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4 年任职期间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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