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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4:01:50 股吧网页版
瀚川智能获付503万元货款:与时代骐骥买卖合同纠纷调解落定,与宁德时代反诉案尚在协商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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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2月2日晚间,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与时代骐骥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骐骥”)的买卖合同纠纷已达成调解,时代骐骥承诺于2025年12月30日前向瀚川智能支付503.48万元货款,双方就该案再无纠葛。不过,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时代电服的换电站相关买卖合同纠纷仍在协商调解中,对方已提出反诉,后续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与时代骐骥和解,宁德时代反诉案待解

  公告披露,公司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以时代骐骥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骐骥”)及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普时代”)为被告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

  原告瀚川智能诉被告时代骐骥、宁普时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诉讼中,公司申请撤回对于宁普时代的起诉。被告时代骐骥提起反诉,反诉金额合计8,323,600元。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合并审理。

  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时代骐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时代骐骥同意在2025年12月30日前向瀚川智能支付货款5,034,800元;

  2、瀚川智能就案涉订单自愿放弃剩余货款及违约责任的主张,其余诉请也自愿放弃;

  3、时代骐骥自愿撤回全部反诉诉请,就反诉诉请以及本案所涉订单均不再向瀚川智能主张任何权利;

  4、上述给付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余纠葛;

  5、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6,83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1,830元,由瀚川智能负担28,415元、时代骐骥负担23,415元。时代骐骥应负担之款项于2025年12月30日前给付瀚川智能。

  公告表示,目前公司与时代骐骥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尚需各方按期履行,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截至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约175.41万元。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服”)就换电站先后签署多份合同及订单的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前期诉时代电服的案件和因管辖权异议另行移交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以及公司申请仲裁宁德时代的案件,以上案件已立案并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时代电服和宁德时代提起了反诉,时代电服反诉请求公司向其退还货款1,200,060元及违约金和律师费;宁德时代反请求解除订单、退还货款4,830,750元、支付违约金5,904,250元、支付损失4,275,684.02元及律师费、仲裁费。以上两案件正在协商调解中,后续的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近期诉讼缠身,还曾因违规使用募资被通报批评

  值得注意的是,瀚川智能近期诉讼缠身。9月10日晚间,瀚川智能公告,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涉及金额合计4268万元。该冻结金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56%,占2025年半年度末净资产的6.32%,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货币资金的23.44%,占2025年半年度末货币资金的37.05%。尽管此次冻结资金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但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公告显示,瀚川智能及其子公司苏州瀚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瀚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深圳宏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诸暨市瀚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瀚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的账户性质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和基本户等,冻结时间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9月18日,最近一次冻结发生在2025年8月11日。

  此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主要源于公司涉及的多起诉讼纠纷。截至公告披露日,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诉讼案件共有27个,其中诉讼冻结金额大于400万元的案件共有3个,合计诉讼冻结金额为2143万元。这些案件涉及的纠纷包括买卖合同纠纷、设备采购合同纠纷等。

  10月16日晚间,瀚川智能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新动力”)起诉公司及绵阳高新埃克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埃克森”)《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介绍,2023年1月6日,泰坦新动力与瀚川智能、绵阳埃克森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瀚川智能向泰坦新动力采购1套化成分容系统,合同总价7,800万元。合同签订后,泰坦新动力履行了交付、验收等义务。但瀚川智能、绵阳埃克森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瀚川智能、绵阳埃克森至今仍欠泰坦新动力货款2,780万元。泰坦新动力诉讼请求为:1、判令绵阳埃克森、瀚川智能立即向泰坦新动力支付货款2,78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23.267946万元);2、判令绵阳埃克森、瀚川智能承担泰坦新动力为实现本案债权所支出的保全担保费5.274万元、律师费15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绵阳埃克森、瀚川智能承担。

  更早之前,根据上交所在2025年6月9日发布的公告,瀚川智能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财务总监蔡昌蔚因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此次事件主要涉及公司未能按期归还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为2.4亿元。

  经查明,瀚川智能在2024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然而,截至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届满,公司并未将该笔资金2.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违反了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财务总监蔡昌蔚作为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瀚川智能及蔡昌蔚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瀚川智能于2019年7月登陆资本市场,主要从事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新能源电池等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

  业绩方面,瀚川智能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57亿元,同比上升19.16%;归母净利润4346.45万元,同比上升113.85%;扣非净利润3065.45万元,同比上升109.91%;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8亿元,同比上升283.4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052.95万元,同比上升110.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67.91万元,同比上升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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