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8:44:41 股吧网页版
瀚川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 5%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 13,134,32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及蔡昌蔚先生持有的 841,38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合计13,975,711 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所致。

本次过户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 49,123,97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3%;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持有公司 841,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61,424,3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3%。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 35,989,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6%;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 47,448,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8%。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已将上述减持限制规定告知本次股票拍卖成交的所有竞买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 4,378,109 股、4,378,109 股及 4,378,111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2025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0 时止(延
时除外)及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分别被自然人徐秀龙、自然人郭洋及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持有的 841,382 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止(延时
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被自然人汤燕燕竞拍成功。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及 2025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5、2025-076、2025-0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_9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