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间,瀚川智能(688022.SH)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因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合同及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重大风险,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3年7月7日,瀚川智能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将其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52.43%股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信托),占蔡昌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58%,占公司总股本14.64%。
同时,瀚川投资与华能贵诚信托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瀚川智能1313.43万股股票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占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74%,占公司总股本7.47%,并约定若发生债务违约行为,华能贵诚信托有权随时自行办理公司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2024年8月29日,公司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净利润为负值,触发瀚川投资及蔡昌蔚与华能贵诚信托之间合同约定的加速到期条款和违约情形,即华能贵诚信托此时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瀚川投资及蔡昌蔚立即清偿全部债务并自行办理公司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合同的签署及触发的违约情形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属于规定的应当立即披露的情形。
瀚川投资及蔡昌蔚未及时将签署相关质押合同的情况及合同违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25年2月22日和28日才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对相关质押合同和重大风险情况进行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瀚川投资及蔡昌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上交所发布处分决定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及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股份冻结、签署股份质押合同及相关重大进展事项,逾期时间长,且相关事项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的重大风险,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上交所决定对瀚川智能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及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资料显示,瀚川智能主要从事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新能源电池等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助力制造行业客户实现智能制造。公司于2019年7月登陆科创板。
业绩方面,瀚川智能近年来业绩下滑明显,2023年在营收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出现自上市以来首次亏损,当年归母净利润为-8453.60万元,同比大降214.99%。
2024年,瀚川智能盈利状况进一步恶化,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1.03亿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亏损8453.6万元。
瀚川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91亿元,同比下降28.44%;净利润为1079.93万元,同比下降10.37%。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15日收盘,瀚川智能报13.67元/股,总市值24.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