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 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为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负责瀚川智能目前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4年度,国泰海通对瀚川智能的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国泰海通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国泰海通已与瀚川智能签订了保荐协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间的权利义务。
备案。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国泰海通通过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等方式,在瀚川智能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瀚川智能不存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须按照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瀚川智能及相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情况。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国泰海通督导瀚川智能及其董事、监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经核查,瀚川智能及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
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国泰海通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国泰海通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基本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024年年度,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瀚川智能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国泰海通促瀚川智能严格执行信息披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公司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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