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瀚川智能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被质押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票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23 年 7 月,因个人资金需求,蔡昌蔚先生及其时任配偶刘爱琼女士作为
共同借款人与华能贵诚信托签署了《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简称“主合同”),融资金额为 2.2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即信托成立日至回购日)为 12
个月(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该主合同一共涉及三项增信手段:①蔡昌
蔚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瀚川投资 52.4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524.3 万元),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②瀚川投资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持有的 13,134,329 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占瀚川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6.74%,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7.47%)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2025 年 2 月 26 日华能贵诚信托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质押登记);③陈雄斌对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 年 7 月,陈雄斌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陈雄斌已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雄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7,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3%,通过瀚川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8.29%,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8.62%。陈雄斌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
押的情形。)。
2024 年 6 月,蔡昌蔚先生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特定股权收益
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简称“主合同之补充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瀚川投资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续签了《股票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陈雄斌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续签了《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
根据主合同之补充合同,蔡昌蔚先生的回购日延长至信托成立日起届满 36个月(即在不触发其他限制性条款的前提下,融资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7 月)。此外,主合同之补充合同也对保证金安排、回购安排及补充约定等内容进行了调整。作为增信手段的三份从合同同步进行了调整。
根据签署的主合同之补充合同约定,蔡昌蔚应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第一笔保证金不少于约 1,870 万元并支付第一期回购本金不低于约 2,000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保证金及本金支付情况如下:
日期 项目 应支付金额 已支付金额 未支付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保证金 约 1,870 约 723 约 1,147
截至 2024/10/31 回购本金 约 2,000 约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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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作为主合同的三项增信手段之一,2023 年 7 月,瀚川投资与华能贵诚信托
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瀚川投资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持有的 13,134,329 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占瀚川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6.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47%)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作为主合同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根据《股票质押合同》,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违约行为,华能贵诚信托有权随时自行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25 年 2 月 26 日,华能贵诚信托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
登记。股票质押的基本信息如下:
是否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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