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所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所资质、制度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
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这些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工程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泰鹏智能、奥福环保、隆华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隆华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超,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毅昌科技、三夫户外、奥福环保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家家悦、奥福环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董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于 2022 年 7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监管谈话
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质量管理水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