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集科技”)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安集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1 号),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1,272,57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7,136,218.9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517,145.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619,073.28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73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5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30,5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8,305,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50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3,891,095.27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608,904.73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34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披露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号 额 金额
1 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 38,000.00 34,850.00
2 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自动化信息化 9,000.00 9,000.00
建设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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