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81.7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21.3274 万股的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97.3911 万股(2023 年权益分派调整后,下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45.8534 万股已归属上市。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25.31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81.73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921.3274 万股的 0.63%。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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