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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9:44:11 股吧网页版
安集科技: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5号),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830,5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830,5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50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3,891,095.27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608,904.73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34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分别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金额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908362710011 830,5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天山支行

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945038810011 0
限公司 司上海天山支行 121945038810012 0

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928700910011 0
限公司 司上海天山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丙方: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21908362710011,截至 2025 年 4 月 2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上海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项目、宁波安集新增 2 万吨年集成电路材料生产项目、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产基地研发设备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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