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
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董事会于 2026 年 2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关于提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TEO SWEE ANN 张瑞安
2、提议时间:2026 年 2 月 2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目前可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有余量,本次回购股份有可能提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29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714.301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29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58.72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29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29.36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提议人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
持有的公司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求卖出公司股份 181.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 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 TEO SWEE ANN 张瑞安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
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