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3630058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3630058号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8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401363002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有关要求,福光股份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福光股份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福光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福光股份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
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福光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福光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上报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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