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63002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630023号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光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光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福光股份公司对商品销售收入的披露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四)”和“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一)”。
福光股份公司2024年度合并口径主营业务收入为60,934.29万元。鉴于收入对公司财务报表重要性,且收入确认时点涉及判断,管理层在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对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等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估福光股份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可共享供应商数据系统的大客户销售收入,核对供应商数据系统的平台数据,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对出口销售收入,核对海关系统的报关数据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出口及收汇数据,以评价出口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通过分析性复核程序,了解收入是否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并分析变动原因;
(6)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7)对主要的销售客户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8)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福光股份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披露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和“财务报表附注五、(四)”。
1.事项描述
福光股份公司2024年末合并口径应收账款余额为37,696.15万元,坏账准备为4,819.54万元,账面价值32,876.61元,占总资产的比例12.79%。鉴于应收账款金额对财务报表整体重大,可回收性涉及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和判断,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通过如下程序来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包括:
(1)了解管理层与信用控制、账款回收和评估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相关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包括单独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判断、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以及各组合预期损失率的确定等;
(3)评价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区间划分是否恰当,结合客户规模、信用情况、违约证据、回款情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综合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关注账龄较长款项的性质及是否存在诉讼等情况;
(4)查验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金额进行核对。
四、其他信息
福光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福光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