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 2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 - 4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11 -
第五章 党委 ...... - 34 -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36 -
第七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51 -
第八章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 5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审计与法律顾问制度 - 57 -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 - 64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 67 -
第十二章 通知和公告 ...... - 67 -
第十三章 附则 ...... - 6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铁路
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10〕1492
号)批准,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
立,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目前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1100007178285938。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Railway Signal & Communication Corporation
Limited
英文简称:CRSC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 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A座 20 层;邮政编码:10007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589,819,000 元。公司发行新股后,
公司注册资本据实际发行情况作相应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需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自生效之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对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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