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8:24:13 股吧网页版
澜起科技:澜起科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财务资助。横琴公司根据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借款额度内基于实际业务需求提取借款,提款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每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含)。

借款利率:年息 2.35%。利息按照借款对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
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借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横琴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其研发能力,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横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年息 2.35%,利息按照借款对
象实际借款占用天数计算。横琴公司根据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在借款额度内基于实际业务需求提取借款,提款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每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36 个月(含)。

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包含公司对横琴公司的前期财务资助余额 1 亿元,该笔财务资助的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展期 36 个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被资助对象名称 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

资助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资助期限 36 个月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年息 2.35%

担保措施 √无

□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横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财务资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横琴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 CXL MXC、PCIe Switch 芯片等新
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需要资金支持。本次公司向横琴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其研发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崇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3MADNA2YU32

成立时间 2024-06-06

注册地 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路 2515 号 2 单元 1801 办公

主要办公地点 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路 2515 号 2 单元 1801 办公

注册资本 13350 万元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 CXL MXC、PCIe Switch 芯片等新产品的研发和产
业化,目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