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翘梧)
本人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任职基本情况
蔡翘梧,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深圳瑞光同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圣诺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历任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材料部经理、生产中心经理、研发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管理者代表,深圳市锦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相关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表决情况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后,公司未组织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 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参加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专门委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员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
审计委员会 立董事后,作为独立董事列席参加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暨 2024 年年度第一
次审计沟通会议。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
提名委员会 立董事后,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起至报
告期末,公司未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立董事后,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本人担
任独立董事起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表决情况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 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后,公司未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作为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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