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光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190,000,000 元,扣除承销 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2,470,797.73 元。本
次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实际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 达到预定可使
总额 资额 用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投 达到预定可使
总额 资额 用状态日期
1 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1,300.00 31,300.00 2022 年 12 月
(已结项)
2 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 28,400.00 28,400.00 2025 年 3 月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7,000.00 7,000.00 2025 年 3 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33,300.00 33,300.00 -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
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即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激光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
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峰科技 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 年 3 月。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光峰科技总部研发中心项目”及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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