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计机构”)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 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
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天健所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8.40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
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上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方案和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详尽沟通,并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天健所进行详细审查,认为其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要求。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4 年 12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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