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16:41 股吧网页版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86,878,332.68 元,转回或转销 38,579,734.47 元,同时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 9,665,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减少

项目 本期计提

本年转回/转销 本年核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2,689,762.98 10,500,000.00 9,665,000.0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212,354.78 481,897.59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9,041,851.48

存货跌价准备 35,063,515.48 27,597,836.88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损失 5,870,847.96

合 计 186,878,332.68 38,579,734.47 9,665,000.00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 125,920,220.17 元、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9,976,214.92 元,冲回营业成本 27,597,836.88 元,合并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 148,298,598.21 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等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