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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16:38 股吧网页版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计划”)

1、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浙江杭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1-037)。

3、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计划”)

1、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19 日至 202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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