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计划”)
1、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浙江杭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1-037)。
3、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计划”)
1、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19 日至 202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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