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4,483 股;首次授予的 62 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47,140 股。综上,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71,623 股。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实施了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 0.49 股。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6,718 股。回购价格为 28.00 元/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14,725,470 股变更为 714,618,752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714,725,470 元变更为 714,618,752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 39 号
2、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每个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3、联系人:王亚男
4、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