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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