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科技)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二条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由北京市博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 公司由北京市博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
立;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立;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 9111010810202736X2。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2736X2。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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