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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7:39:56 股吧网页版
天准科技: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88003 证券简称:天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转债代码:118062 转债简称:天准转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7,2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87.20 万手(872 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722,406.43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862,277,593.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到位,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11879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的制度,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账户名称 专户用途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6031110002224508
有限公司 公司苏州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涉及以下三方:

甲方: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中简称“甲方”)

乙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协议中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协议中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账号为 86031110002224508,截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使用专户内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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