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准科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7,2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87.20 万手(872 万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7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722,406.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2,277,593.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1879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工业视觉装备及精密测量仪 40,154.06 40,000.00 40,000.00
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半导体量测设备研发及产业 30,863.59 27,800.00 26,827.76
化项目
3 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控制器 20,109.97 19,400.00 19,400.00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91,127.62 87,200.00 86,227.76
三、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二)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三)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
(四)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时涉及境外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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