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骆珣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骆珣,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会
计学教授职称。1975 年 8 月-1978 年 1 月,作为知青,工作于呼伦贝尔盟大雁矿
务局青年农场;1982 年 1 月-1986 年 8 月,担任马钢初轧厂均热车间助理工程师;
1989 年 4 月-1993 年 8 月,担任北京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行政秘书;1993 年 9
月-2018 年 8 月,任职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
教授,2018 年 9 月退休;2012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担任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2021 年 5 月,担任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 应出席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股东大
姓名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会次数
骆珣 3 3 1 1
我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我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按时出席会议,未有缺席情况。2024 年度任职期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 2 次会议,实际参加 2 次会议。参会期间,我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加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我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任期内,我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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