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内
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的咨询,相关部门已做解释说明。除此之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均为公司推出《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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