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2
转债代码:118030 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本激励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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