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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
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
计费用与上年变动不超过 20%。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和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4 年 12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年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关注审计进展,通过现场会议
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进度等的汇报,并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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