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立信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的资质、制度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过程始终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1、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
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立信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职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磊,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的审计以及复核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舒倩,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顾瑛瑛,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5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二、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 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项目组可以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 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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