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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8:29:55 股吧网页版
上海港湾: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秉持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精准布局:以市场为导向,明确前行方向;将人才视作发展核心,厚植竞争优势;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驱动力,加速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全方位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在海外市场,公司大力巩固并拓展东南亚、中东等传统优势市场,积极开拓菲律宾、肯尼亚等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全球化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品牌国际影响力持续攀升。在国内,公司紧紧抓住国家重点项目的契机,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同时,加速推进内部变革与创新,前瞻性地着眼于前沿领域,着力培育以钙钛矿为代表的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积极探索在商业航天等领域的运用场景,为客户提供轻便、低成本、高效能的空间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及产品研发服务,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 5 人,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化,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始终秉持规范运作的理念,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认真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展开深入研究,并审慎做出科学决策,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持。

(一)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等 15 个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履行重大事项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36 个议案,董事薪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照其对应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针对各自领域内的专业性事项展开深入研究,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全方位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 20 个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3 个议案。历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独立董事积极开展实地考察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新业务的推进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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