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港湾”)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港湾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 18 人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117.6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上海港湾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113.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2 人,公司总股本由 172,743,467 股
增加至 173,873,467 股。
6、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暂缓授予和预留授予对象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7.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6 人,公司总股本由 173,873,467 股增加至 175,543,467 股。
由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2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938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
转增 4 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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