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7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下发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要求,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发行人”或“申请人”)已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作如下回复,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核查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本回复中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回复的字体具体如下:
项目 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募集说明书引用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目录
目录...... 2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 3
问题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 40
问题 3、关于业务经营情况 ...... 54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拟用于“绿色新
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包括硅碳负极材料、多孔碳。2)“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24.52%。
请发行人说明:(1)“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最新办理进展以及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2)结合本次募投产品产销情况、相关产业政策、应用领域、市场格局及供需情况、现有或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技术先进性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和主要考虑,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3)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及过程,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5 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最新办理进展以及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
2025 年 12 月 26 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出具《关于山东圣泉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章环报告书[2025]141 号)。
供需情况、现有或在建产能、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技术先进 性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和主要考虑,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一)本次募投产品产销情况、现有或在建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公司是以化学新材料和生物质新材料、新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酚醛树脂、呋喃树脂产销量规模位居国内第一、 世界前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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