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8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圣泉集团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因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监管银行和国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
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2349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06 万股,
发行价格为 24.0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6,250,600.00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417,454.41 元人民币,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9,833,145.59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1JNAA60588 号《验资报告》。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义务已由国金证券承接,公司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济南圣泉唐和唐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山东圣泉
中国工商银行
新材料股 年产1000吨官能
股份有限公司 1602004129200345763 22,765,663.03
份有限公 化聚苯醚项目
济南章丘支行
司
山东圣泉 中国银行股份
先进材料创新基
新材料股 有限公司章丘 245553211635 142,866,884.90
地项目
份有限公 支行
司
济南圣泉
中国银行股份
唐和唐生 年产3000吨功能
有限公司章丘 233848168605 904,785.99
物科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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