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
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
划、风险判断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天健所审计工作小组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
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
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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