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和执行力,防范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优化公司经营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围绕经营主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公司在实施发展战略的过程中,至少应关注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的下列主要风险:
(一)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可能导致企业盲目发展,丧失发展动力和后劲。
(二)发展战略脱离企业客观实际,可能导致企业过度扩张或发展滞后。
(三)发展战略因主观原因频繁变动,可能损害企业发展的连续性或导致资源浪费。
第二章 发展战略的制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履行发展战略相应职责。战略委员会具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对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出建议;
(八)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按照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提案审议、保密要求和会议记录等规定,确保议事过程规范透明、决策程序科学民主。
第六条 公司应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所属公司需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各自的经营目标。
公司在制定发展目标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市场机会与需求变化、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的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弱点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发展目标制定战略规划,战略规划应体现战略期内技术创新、市场占有、盈利能力、资本实力、行业地位和履行社会责任等应达到的程度,确保公司具有长期竞争优势。
公司战略规划应经过多种方案的对比分析和择优考虑。
第八条 公司战略委员会对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树立战略意识和战略思维,并采取教育培训等有效措施将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传递到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级和全体员工。
第十条 公司应极积培育有利于发展战略实施的企业文化,建立支持发展战略实施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政策和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 公司应根据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结合战略期间时间进度安排,制定阶段性经营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全面预算体系,确保发展战略分解、落实到产销水平、资产规模、利润增长幅度、投资回报要求、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人才建设、制度建设、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 公司需对战略实施进程和效果进行动态监控,并实施对战略相关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处理机制和预警机制,以增强公司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敏感度和判断力。
第四章 发展战略的评估与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需要加强对战略制定与实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
事前评估应结合成本效益原则,侧重对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
事中评估应结合战略期内每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预算完成情况,侧重对战略执行能力和执行效果进行分析评价。事中评估是战略调整的基础,其侧重点在于判断战略执行的有效性。
事后评估应结合战略期末发展目标实现情况,侧重对发展战略的整体实施效
果进行概括性的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为制定新一轮的发展战略提供信息、数据和经验。
第十四条 公司在开展战略评估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战略调整,促进公司内部资源能力和外部环境条件的动态平衡,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相对稳定的目标。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状况、竞争格局等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发展战略实现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对发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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