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人
力资源的管理,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岗位职责和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招聘、培训、离职、考核、薪酬等一系列有关人事的活动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在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政策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人力资
源政策的下列风险:
(一)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开发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战略难以实现;
(二)人力资源激励约束制度不合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不完善,可能导致人才流失、经营效率低下或关键技术、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泄露;
(三)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企业声誉受损。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人力资源政策内部控制过程中,应至少强化对
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应明确规范,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科学合理;
(二)招聘及离职程序应规范,人员聘用应引入竞争机制,培训工作应能够提高员工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三)人力资源考核制度应科学合理,应能够引导员工实现公司目标;
(四)薪酬制度应能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薪酬发放标准和程序应规范。
第二章 岗位职责与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五条 公司需按照岗位责任说明书要求,明确所有岗位的主要职责、资
历、经验要求等,并定期组织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对工作岗位进行分析,确保各岗位配备胜任的人员,避免因人设岗。
第六条 公司需按照岗位责任说明书的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及其分工情况,
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七条 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关键岗位上任职涉及或掌握公司
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客户资源、重要信息等的人员,公司应与其签订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沟通反馈渠道,确保有关人力资
源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得以传递和落实,保证人力资源运用效率的提高和人员任用的公平合理。
第九条 公司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岗位设置现状,结合工作开展需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注明所需人员的职位、数量、专业胜任能力、时间要求以及其他的备注事项。
第十条 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必须与公司战略目标、发展方向、
生产经营要求、组织机构的变更等相适应,并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第三章 招聘、培训与离职
第十一条 公司应根据人力资源需求计划,采取外部招聘、内部选拔或委托
第三方招聘等方式,对关键岗位和紧缺人才进行选拔。招聘工作一般可以按照初审、复试和管理层审核等程序进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审核记录和相关资料均
第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目的、培训人员、培
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预算等进行适当安排,确保员工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达到岗位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内训、外训、影像培训、参观学习、讨论会等对员
工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 公司应将人力资源招聘与培训的费用纳入预算,明确费用开支范
围和开支标准,并指定有关责任人对招聘和培训费用实施控制。
第十五条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时,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合同协议的规定,要求其提前三十天向人力资源部门和所在部门主管提交辞职报告,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离职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 员工离开本公司应办妥交接手续,退还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包
括实物资产和各种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公司辞退员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用人部门提交
人员《员工处理决定》,列明解聘人员名称、职位、解聘原因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人力资源考核政策
第十八条 公司定期对员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实施全面、公正、准
确的考核,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引导员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岗位特征制定不同的考核评价方法。考核内容一般应该
涵盖员工的个人素质、工作态度、专业知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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