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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