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促进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胡苏芬,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
会计师。1991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历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调度、
劳资管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注
册会计师 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8 月,历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历任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财务部总经理、分公司财
务总监、资深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深转项目子项目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特殊岗位—退岗人员。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 名
本年应参 亲 自 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加会议 数
胡苏芬 8 8 8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内容认真了解、审慎研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就会议议案开展深度研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议,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进行了审议。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中,就《关于董事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上述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对公司进行了解,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还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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