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致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鹏饮料
股票代码:605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云育数字智谷产业园
股份变动性质:不涉及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六年二月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鹏饮料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东鹏饮料/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鲲鹏投资 指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鲲鹏投资
本报告书 指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庄建恩
注册资本 11,100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云育数字智谷产业园(瑞昌市市府东路西侧)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818423T
成立日期 2016-01-06
经营期限 2016-01-06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庄建恩 300.00 2.70 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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