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8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20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
(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拟对《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一、《公司章程(草案)》对照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
定,制订本章程。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证监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1]1572号文件核准,首 会”)证监许可[2021]1572号文件核准,首次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于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核准,在中
国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前)(以下简称“H
股”),H股于【】年【】月【】日在香港联
交所主板上市。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