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
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35,056,495.2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 司总股本 313,357,360 股,以 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 红利
31,335,736.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75.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进行现金分红,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335,736.00 31,341,778.00 96,101,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360,061.84 101,230,194.69 638,646,785.6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1,335,056,495.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58,778,714.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否
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60,412,347.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58,778,714.00
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60.97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否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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