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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10:56 股吧网页版
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 年 3 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
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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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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