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核芯破浪”)。收购人及其股东基于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长龄液压”)未来发展的信心,并利用相关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优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二、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继发、夏泽民与无锡核芯听涛科
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36,007,36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4.99%)转让给核芯听涛。同日,夏继发与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将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7,204,354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00%)转让给澄联双盈。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核芯破浪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长龄液压除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外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长龄液压 17,290,44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2.00%)。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长龄液压 29.99%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前提条件已达成。
三、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7,290,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0%,要
约收购的价格为 36.24 元/股。鉴于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实施了 2025 年度中期
权益分派事项,各方同意原协议约定的要约价格相应调整为 35.82 元/股。
四、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公司60,502,162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1.99%。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长龄液压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长龄液压的上市地位。
五、作为本次要约的收购人,核芯破浪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126,000,000.00 元(不低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六、投资者接受要约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投资者若在要约期限内申报预受要约且未在要约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撤回(投资者在当日申报预受要约并在当日申报时间结束前撤单的除外),则其接受要约的该部分公司股票将以 35.82 元/股的要约收购价格卖给收购方核芯破浪。若届时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本次要约收购
价格,则投资者将因接受要约而遭受损失。截至 2026 年 2 月 2 日,长龄液压股
票收盘价为 79.32 元/股,显著高于要约收购价格 35.82 元/股,如果投资者在要约期限内申报预受要约且未在要约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撤回,假设届时公司股票
价格仍为 79.32 元/股,则按照 79.32 元/股与要约收购价格 35.82 元/股之间差额计
算的每股损失为 43.50 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决策风险。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核芯破浪就要约收购事项编制的《江苏长龄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近日,公司收到核芯破浪发来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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