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8 16:43:41 股吧网页版
长龄液压: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5 年 9 月 16
日、9 月 17 日、9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025 年 7 月 10 日,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与“核芯听涛”统称“收购方”)与夏继发分别签署《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合称“《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拟将其持有长龄液压合计 43,211,71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 29.99%。此外,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破浪”)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长龄液压除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外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长龄液压 17,290,44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截至目前,上述交易尚在推进中,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 2025 年 9 月 16 日、9 月 17 日、9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中央回转接头、张紧装置、工程机械回转减速器、精密铸件和光伏回转减速器等产品。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部生产经营活动秩序正常,所处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也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5 年 7 月 10 日,核芯听涛与夏继发、夏泽民,澄联双盈与夏继发分别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夏继发、夏泽民拟将其持有长龄液压合计 43,211,71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核芯听涛、澄联双盈,占长龄液压股份总数的29.99%。此外,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核芯破浪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长龄液压除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外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长龄液压 17,290,44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在核芯破浪发出部分要约后,夏继发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16,253,02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8%)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澜海浩龙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 1,037,42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72%)有效申报预受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以核芯听涛、澄联双盈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夏继发、夏继民持有的长龄液压 43,211,714 股股份为前提。夏继发和澜海浩龙承诺以上预受要约均为不可撤回且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分,夏继发及澜海浩龙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要约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保管手续。本次交易全部标的股份交割且要约人部分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胡康桥、许兰涛、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2025 年 8 月 1 日、2025 年 9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稿)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价格暨要约收购价格除息调整的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