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高芝平,作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在任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高芝平先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工程师、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助理工程师,历任江阴市轻工机械厂技术员、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
所律师。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3 次。本人严
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
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保驾护航。本人对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没有对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大会的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高芝平 3 3 0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本人分别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担任委员。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
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 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4 年度,本人除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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