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六)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七)公司文化建设;
(八)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公司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2、《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应当于第一时间在上述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
公司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的重大信息不得先于上述指定报纸和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要及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报道,公司其他部门在知悉公司相关媒体报道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处反馈,从而预防、并在必要时能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媒体负面影响。
3、公司应当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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