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5-054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均瑶大健康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均瑶大健康
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湖北均瑶大健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湖北均瑶大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本章程”)。 简称“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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