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 录
会议须知...... 3
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3
议案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
议案九: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六、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股东意见征询单》,发言的顺序按股东提交征询单的先后顺序发言。
七、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会务组报名,并填写《股东意见征询单》,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
八、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十、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十一、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对本次会议进行拍照、摄影、录音。
十二、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
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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