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9 月 24 日,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俞德昌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俞德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陈剑锋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陈剑锋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锋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陈剑锋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陈剑锋先生简历
陈剑锋先生,男,1990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12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在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7 月,在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2025 年 8 月至今,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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